江苏扬州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劝酒引发的索赔案件。事情是这样的,齐先生在朋友施某的邀约下参加聚会,刚开始不胜酒力的他拒绝饮酒,但架不住对方一再劝说,甚至还言语威胁“你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齐先生只好客随主便。

喝完酒后,醉酒的齐先生骑摩托车回家途中,撞上了一辆正在倒车的大货车,随后受伤被送进医院。民警在调查时发现,齐先生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已达醉驾标准。最终货车司机因疏于对路面情况观察,被判赔2万元,而齐先生本人除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外,还因此被刑拘。

齐先生被刑拘后非常不满,他认为施某要对此事负责,如果对方不在酒桌上劝酒,自己也不会遭罪。为了讨要说法,齐先生就把施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施某通过言语要挟、野蛮灌酒等行为强迫齐先生饮酒,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最终经调解,施某一次性补偿齐先生1万元。

不得不说,强迫饮酒确实是一件令人恶心的事情。不过在我看来,当对方说出“不喝就是不给面子”的时候,实际上对方已经不给你面子了,那这时候你又何必给对方面子呢?所以我觉得,这位劝酒的施某有错,但齐先生交了这么个朋友,而且自知饮酒后还要驾车,也算是自作自受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