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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员”上门,收据盖“公章”,饭局有“领导”,男子骗购190多万元烟酒

信息来源:aojoo.com   时间: 2025-01-24  浏览次数:20

  扬子晚报网6月3日讯(通讯员 扬检宣 记者 陈咏)“采购员”上门,收据盖“公章”,饭局有“领导”。这样的操作,让多家烟酒店“着了道”。3日,记者从扬州检方了解到一起诈骗案件。

  扬州仪征某烟酒店老板刘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某大型企业采购员的陈某。此后不久,陈某上门购买高档烟酒,出手阔绰,当场买了10瓶高档酒、20条高档香烟,共计5万多元。陈某表示,这是替公司采购的,并提出先货后款,向刘先生提供收据拿到货后,会由公司会计打款结账,同时还答应在收据上盖公司专用章。

  刘先生同意后,第二天便收到了收据。一看,果然盖上了陈某就职企业的专用章。看见盖了章的收据,刘先生不再怀疑,便将烟酒交给了陈某。过了两个月,刘先生并没有收到货款。催促陈某后,对方表示,公司还要采购一批烟酒,到时候两笔账一起结算。这一次,陈某要求采购30多万元烟酒。价值如此之高,加上此前没有结账,刘先生不敢大意,提出要与陈某的领导见一面。陈某爽快答应,当天就组了饭局,约上了“领导”。

  第二天,刘先生将烟酒送至陈某指定处,陈某将公司盖章签字的烟酒合同,在公司门口交给了刘先生。可到了结账的时候,陈某还是一拖再拖。刘先生担心有诈,便来到了该企业打听起了陈某。这一打听,让他彻底傻眼。原来,公司根本没有陈某这个采购员,更没有签过采购合同。刘先生当场报了警。

  根据线索,民警很快在陈某家中将其抓获,同时搜出三枚公司印章。鉴定发现,这三枚印章均为仿造。原来,陈某曾经确实为该企业员工,但已经离职多年。他发现以公司名义购买烟酒,可以得到更大优惠,于是找出当年自己的劳动合同,根据上面的印章,仿刻了三枚假印章,冒充企业采购员实施诈骗。

  为了把戏做足,陈某还找朋友冒充领导,并用将烟酒店老板带至公司门口“现场”拿收据的方式,骗取对方信任。实际上,在公司门口拿出的,是他提前准备好的假收据。截至案发,陈某在当地5家烟酒店行骗得手,通过倒卖,非法获利累计达190多万元。案发时,所获赃款被他挥霍一空。

  近日,仪征市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其他相关涉案人员也在进一步处理中。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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