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至8月,向某在某医院担任食堂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构医院行政接待需要采购物资的事实,以医院的名义向某商行下订单采购烟酒。向某先后12次骗取价值超12万元的高档烟酒,由店家曹某送至指定的地点后,向某个人将骗来的烟酒予以挥霍。后曹某向医院结算货款时发现向某已从医院辞职潜逃。
案发后,向某家属向曹某代为赔偿了6万元并签订了还款协议,取得了曹某的谅解。

法院判决
西陵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结合相关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被告人向某继续退赔被害人曹某损失6万余元。
法官提醒
广大店铺经营者要增强自身防范意识,一些不法分子以公司或单位名义签单、赊账……千万不要轻信,务必核实真假,商品交易最好当面结清,本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钱货两清才是生意保障,否则极易上当受骗、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