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网 - 酒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企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国际动态 | 行业综述 | 饮食与健康 | 酒文化 | 检测与标准 | 品牌与营销 | 政策法规 | 品牌专题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酒文化 > 深圳市宝安区粤兴兴顺烟酒商行销售未标明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的茶叶案
P.biz | 商业搜索

深圳市宝安区粤兴兴顺烟酒商行销售未标明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的茶叶案

信息来源:aojoo.com   时间: 2023-12-21  浏览次数:22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宝安区粤兴兴顺烟酒商行销售未标明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的茶叶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宝处罚〔2023〕福海31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粤兴兴顺烟酒商行销售未标明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的茶叶案
处罚类别1:罚款;没收非法财物;警告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食品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没收非法财物;警告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粤兴兴顺烟酒商行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2440300MA5HH2HAX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张**
处罚决定日期:2023-02-27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酒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