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叶锦和烟酒商行,该商行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141号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68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2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自2023年3月上旬起,当事人擅自在其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黎岗豸下村自编12号之二的经营场所内经营卷烟零售业务。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第4页共5页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20元,并从轻处以罚款680元的行政处罚。 |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叶锦和烟酒商行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2440605MA7KJ4256X | ||||||
法定代表人 | 叶**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350****4516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4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5-04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