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刘艺龙
9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披露了四川省汉源县原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德华严重违纪违法细节:开“夫妻店”卖烟酒;在建房申请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违规建别墅。
观海解局注意到,近年来落马的官员中,开“夫妻店”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中山市委原常委兼火炬开发区党委书记冯梳胜与妻子开公司、买商铺,官商不分,利用权力“生财有道”。再比如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和妻子开起了“卖官夫妻店”。
局长夫人的店 自然不缺生意
胡德华,1977年12月生,四川汉源人,在职大学、硕士学位。他的仕途一直未离开汉源县,历任汉源县乌斯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县招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3月,胡德华履新汉源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12月,胡德华被查,今年2月被双开。
2019年7月12日,胡德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此次中央纪委指出,2012年胡德华的妻子怀上二胎,为增加“家庭收入”,他便准备给妻子找点事做。
胡德华将目光瞄准了高档酒水市场,在一次与一自贡商人的接触中,便向商人透露了自己的这一想法,心知肚明的商人立刻从自贡自购了10万元的“赖茅”酒送给胡德华的妻子,就这样,胡德华的“夫妻店”顺利开张营业。其后,店里又增加了五粮液、茅台等高档酒水,大重九、中华1957等高档香烟,以及汉源本地产的“玛卡酒”“黄果柑酒”等特产。
局长夫人的店,自然是不缺生意。店铺一开业,汉源县招商局便将接待烟酒的定点采购点转移到这里。
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胡德华在担任汉源县招商局局长期间,汉源县招商局在其妻经营的酒水经营部购买接待用酒合计14万余元,全部经胡德华审签后入账报销。
2014年11月,胡德华到汉源县国土资源局担任局长后,这一幕再次上演,胡德华默许汉源县国土资源局在其妻经营的酒水经营部购买接待用酒等合计8万余元。
2015年11月至2018年3月,胡德华利用其职务影响,向管理服务对象销售价值98万余元的香烟、酒水。
厅官夫妇办公司 利用职权为自己捞好处
开“夫妻店”的落马官员并不鲜见。
2014年,中山市委原常委兼火炬开发区党委书记冯梳胜被查。冯梳胜的落马,源自群众举报和广东省委巡视组发现的线索。
出人意料的是,其退休6年的妻子言敏永也被牵扯出来。言敏永是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退休人员,退休前任该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9年,冯梳胜、言敏永夫妻出资10万元,开办了第一家企业英凯公司。
2000年3月,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向英凯公司转让位于火炬开发区工业区范围内面积为33.448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计384.65万元。
冯梳胜以英凯公司资金困难为由,指使时任开发公司总经理的沈某和时任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的程某解决土地使用权转让款。为了讨好冯梳胜以便得到其关照,沈某和程某商议后,由程某从开发公司小账账户支取人民币165万元为英凯公司支付了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2001年,英凯公司在厂房、宿舍建设过程中,为减少建设成本向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减半缴纳报建费,冯梳胜亲自批示同意将报建费用由每平方米35元减至17元,造成政府财政收入重大损失。2001年至2006年,英凯公司在建厂房、宿舍过程中少缴纳报建费用合计为55万余元。
2018年1月,冯梳胜受贿275万元、贪污61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夫妻卖官讲“诚信”日进万金
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与其妻子江某某的“夫妻店”,比起前两对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巨野官场曾流传着“想办事、找大嫂”的说法,这个“大嫂”指的就是刘贞坚的妻子江某某。
江某某喜欢权力带来的荣耀,用她的话就是“特别享受当县委书记夫人的感觉”。对于干部行贿,她不仅来者不拒,有时甚至还索贿。刘贞坚前脚找干部谈了话,暗示提拔,后脚江某某就去找这名干部要钱,称“困难很大,书记需要跟上面沟通”。
刘贞坚还有一套“诚信”法则:事办不成不收钱,收了钱一定要办成事。对那些收了钱没办成事的,他还会想方设法进行“补偿”。
正是因为这种“高度诚信”,有些干部对刘贞坚的办事能力深信不疑,刘贞坚的“生意”越做越大。
从刘贞坚在2007年到2011年每年收受贿赂的轨迹中,不难看出他的“胃口”越来越大:2007年,收受10万元;2008年,62.9万元;2009年,87.5万元;2010年,227.4万元;在即将调离巨野县、到菏泽市任职的2011年,受贿金额竟高达473.9万元,平均每天1.3万元,可谓“日进万金”。
据统计,向刘贞坚买官的干部中,有副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一把手”10人。巨野18个乡镇党委书记中,只有1人没给刘贞坚行贿送钱。
2015年4月15日,刘贞坚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资料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中国青年网 法制日报 新华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