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身边事# 4月30日晚上,陈某锦在朋友家吃饭饮酒后,继续与朋友于当日21时许到达广宁县南街镇某KTV大厅一卡座喝啤酒,当时卡座内已有7、8个男女。 时间来到5月1日凌晨O时O9分,广宁县公安局民警对娱乐场所进行日常例行巡查,行经陈某锦就坐的卡座时,陈某锦借着酒劲拿起桌面的物品扔中一警察的脸部,见状,随巡民警当场将陈某锦控制,并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酒醒后,看完民警出示的现场监控视频和审讯,陈某锦交代了其酒后拿起桌面的物品扔中一警察脸部的违法事实,并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目前,违法人员陈某锦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十日。via@平安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