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2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陈尔玉) 3月11日早8点左右,南京交警四大队执勤民警在绕城公路江山大街出口拦下一辆轿车进行排查,结果隐约闻到司机身上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出来后,显示为37mg/100ml,司机为饮酒驾驶。
对于这一结果,司机瞠目结舌,称自己前一天晚上6点至8点左右喝了酒,次日酒醒之后,感觉自己意识清醒便开车上路。从前一天8点喝完酒,到第二天早上8点被查,中间相近12个小时,这“隔夜酒”的威力让司机意想不到。随后,民警依法对司机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同时处以1000元罚款。民警也提醒大家,每个人身体代谢情况不一样,前一天喝过的酒,次日依旧有可能被测出酒精含量,所以酒后至少24小时内不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