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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收购赃物 烟酒行老板获刑

信息来源:aojoo.com   时间: 2019-11-17  浏览次数:46

南国都市报热线966123讯(记者何慧蓉 通讯员 王倩)在海口五指山路开设烟酒行的老板吴某雄两次收购他人盗窃来的价值5万多元的烟酒。近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吴某雄被海口美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吴某雄,男,今年38岁,在海口五指山路开设一家烟酒行。2017年11月18日,被告人吴某雄在其经营的某烟酒商行内向李某、林某清(均另案处理)收购盗窃所得的烟酒。经鉴定,涉案的烟酒共计价值人民币18435元。

2017年11月20日10时许,被告人吴某雄在其烟酒商行内再次向李某、林某清、赵某(另案处理)收购盗窃所得的香烟。经鉴定,涉案的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40174元。

2017年11月22日10时许,公安民警在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某烟酒商行抓获被告人吴某雄,缴获赃物烟酒等物品。破案后,缴获的赃物均退还给3名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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